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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受贿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

作者:zuofjcshuo2024-10-25 10:3024
共同受贿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为各共同受贿人必须有共同的受贿故意,即要求各共同受贿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受贿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受贿,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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