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3个月不下判决书正常。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开庭3个月仍在审理期限内,因此是正常的。但是若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3个月不下判决书的可以拨打办案书记员的电话询问案件的进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