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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第一次开庭没判什么时候第二次开庭

作者:jylele902024-10-25 09:1034
第一次开庭没判,第二次开庭只要不超过审理期限就可以,具体什么时候开庭,等法院通知即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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