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审查证据的原则如下:
1、必须审查视听资料内容的真伪;
2、必须把视听资料与案件中的其他证据相印证;
3、证据必须庭审质证;
4、要审查证据来源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
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