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在法庭上陈述的内容应该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辩驳,并且说明自反驳的原因、事实、理由等。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最后陈述时,态度要良好,并表示悔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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