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有:
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2、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3、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4、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
5、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