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没有提前释放的。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减刑与假释,是指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因为服从法律,认真改造,表现良好,可以给予减少刑期的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十八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办理出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