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院属于专门的人民法院。军事法院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大军区级单位军事法院,集团军级、军级单位军事法院。军事法院是行使军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是国家设立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是属于军队建制的专门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
(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四)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