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户的诉由,一般由军事法院管辖。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1、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
3、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4、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
(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四)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