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送达判决书可以通过留置送达、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转交送达给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