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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破坏性手段盗窃如何认定数额

作者:siweijiaoyug2024-10-25 05:1265
破坏性手段盗窃的数额认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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