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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涉企案件办理存在问题

作者:huailaijyuu12024-10-25 04:4093
涉企案件办理存在问题有:服务企业、服务大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通过网络、微信等现代化、信息化形式接受企业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主动学习经济犯罪领域新法条、新规定自觉性有待提升;办理涉企案件积极性不高;联系和服务企业方面尚未形成长态机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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