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诉讼费执行案件,是指当事人交纳诉讼费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未按期交纳的,审判部门启动追缴诉讼费程序。诉讼费是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法院代收后通过非税收入形式上交国库。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标准》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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