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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一个证人证言的效力

作者:sangec992024-10-25 04:0083
证人证言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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