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要会见当事人。律师会见是指被告或被告律师与辩护律师之间的面对面会晤,旨在收集证据、了解案情、制定辩护策略等;律师会见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对于保障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