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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长时间内

作者:heibaijiqiren2024-10-25 02:4050
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期限是两年内,但有特殊情况。法院宣判完毕后,被告人最迟不能超过两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具有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等情形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要受理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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