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抗辩权要受到的限制和约束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需要在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或者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行使。
2、如果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则后履行一方享有拒绝履行其相应履行请求的权利,这是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限制。
3、先诉抗辩权要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