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教唆”是指唆使、怂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胁迫”是指对他人进行威胁、恐吓等精神强制,使他人不敢不实施违法行为。无论是属于哪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都要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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