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文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税发〔2007〕118号文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上述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