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的当事人收养子女的,法律上没有年龄差异的规定,但是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周岁,并且应当是夫妻共同收养。按照规定除了上述情况,收养人还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