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参加犯罪的需要负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属于胁从犯。胁从犯有两个特征:在主观上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内心并不愿或不完全愿意参与犯罪,是受到逼迫才参与的;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其行为显得比较被动、消极缺乏主动精神。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