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要件的,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等;主观上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