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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既遂与未遂

作者:jiaoyutushu772024-10-24 12:3533
职务侵占罪的既遂与未遂如下:1、单位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就应当认定为该罪的既遂;2、如果没有发生转移,公司、企业没有丧失控制那么就是职务侵占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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