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追缴违法所得的执行范围
作者:zirenshijie
2024-10-24 12:34
79
自然大世界
认证
自然大世界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追缴违法所得的执行范围如下: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2、赃款赃物及其收益;3、将赃款赃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第三人通过恶意方式取得的涉案财物。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阅读全文
上一篇:
罪犯四知道的内容
下一篇:
刑诉审判监督程序
0
点赞
0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
淫秽物品扣押还是收缴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