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收据,银行回单和合同做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原始凭证内容:
1、原始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和编号;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对外凭证要有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5、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6、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7、经办业务部门或人员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