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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应对罪犯采取哪些教育改造措施

作者:tudishu2024-10-24 08:2929
监狱应对罪犯采取的教育改造措施有:
1、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
2、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
3、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
4、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六十二条
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
第六十三条
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六十四条
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罪犯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罪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第六十五条
监狱鼓励罪犯自学,经考试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第六十六条
罪犯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应当列入所在地区教育规划。监狱应当设立教室、图书阅览室等必要的教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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