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犯罪的行为包括: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包括: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