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三大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分别是什么

作者:mengwajiaoyu2024-10-24 08:0876
三大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分别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