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父母优待金的领取方式:1、到乡(镇)民政助理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父母工作单位领取;

2、由民政工作人员送到义务兵家中;3、举行一定仪式集体发放;4、直接到金融机构支取;

5、民政部门直接邮寄等。
法律依据
《兵役法》第五十条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