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工作制被列入我国《劳动法》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