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物业区域内被损坏物业公司不一定有责任。若是合同中约定了物业公司对于车辆具有保管义务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机动车被损害,若是有直接侵权人的,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