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公司法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有哪些

作者:xiantjy15972024-10-24 01:03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有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等。董事的任期是三年,是可以连选连任的。董事长变更需要进行公司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