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损失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将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按照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成本部分,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实际收到的钱)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余额反向出)
投资收益(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