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担责
作者:heibaijiqiren
2024-10-24 00:08
95
黑白机器人
认证
黑白机器人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若是公司成立的,公司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若是未成立的,所有发起人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五条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阅读全文
上一篇:
购买假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下一篇:
什么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0
点赞
0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
淫秽物品扣押还是收缴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