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的理解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自然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