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一般有合伙协议进行约定,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合伙协议中应当载明的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等。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