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不可以做生意。因为公务员需要依法履行公职,不可以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也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如果公务员有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则其单位可以对其给予相应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