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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役

作者:jiaoyutushu772024-10-23 23:2943
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吸收拘役。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犯罪分子犯了多种罪行需要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有期徒刑可以吸收拘役,也就是在执行刑罚时,仅执行有期徒刑而不执行拘役,不再分别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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