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缴税的发票是不能作废的。由于发票具有不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发票一旦开具不能作废。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况,应开具负数发票冲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