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并购重组的流程:1、新三板公司决策机构作出并购的决议。
2、确定并购对象。3、尽职调查并提出并购的具体方案。4、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5、进行资产评估。
6、确定成交价格。7、收购方和被并购方签署并购协议。8、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9、发布并购公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