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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如何进行公司兼并收购中的尽职调查

作者:jiaoyubalala2024-10-23 22:5477
公司兼并收购中的尽职调查的进行方式:

1、尽职调查目标,比如目标公司资质和并购批准或授权的审查;

2、尽职调查范围及内容,比如目标企业各种债务文件的审查、目标企业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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