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犯罪主体限于国有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且有明确的徇私的动机;
3、犯罪客体是国有单位财产的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