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以下标准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才能立案:
1、行为人非法提供公民个人的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或明知其用于犯罪仍为其提供的;
2、非法提供50条以上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的;
3、非法提供500条以上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等存在情节严重情形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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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