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的原始权益人是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者。通常是金融机构或大型工商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及约定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转移其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以获得资金的主体。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是我国正在试点资产证券化的银行。
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以证券公司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客户证券担保账户,在指定商业银行开立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的资金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管理。在以证券公司名义开立的客户证券担保账户和客户资金担保账户内,应当为每一客户单独开立授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