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委托人在拍卖委托中的义务:
1、对拍卖人介绍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2、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委托人自己也不得参加竞买;3、按照约定或拍卖法的规定,将佣金支付给拍卖人;
4、委托人按约定移交拍卖标的的,拍卖完成后,委托人应当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