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去世,变更股东的程序如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供变更提出申请,经审查员初审通过的,工商部门开具《受理通知书》;
2、对通过申请的申请人,工商局应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3、在五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民法典》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