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发生原因:1、实际投资人要求显名。
2、股东要求重新确认股权份额。3、名义股东因被他人借用身份、或基于利益关系替他人代持股份等情况大量存在,一旦债权人追究责任,可能引发名义股东否认股东资格的诉讼。4、因股权转让、继承、共有财产分割等会引发股东资格确认之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