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但必须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不得变更。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