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房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拍卖之前还款是可以的,其可以及时联系案件的承办法官表明自身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请求人民法院停止拍卖程序。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第七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