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的,但是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单独对外签订合同,需要总公司的签字以进行确认;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总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